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模拟题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高校分数线 各省分数线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3773高考网 2013-5-11 22:35:4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浦口)龙山北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4、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办学层次:本科

    6、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http://www.bjxy.cn)查询。

    7、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8、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9、收费标准:学费待定;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为准)

    10、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8%以上。

第二 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大气科学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限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色盲限考。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江苏省以外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学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江苏省考生7门必测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投档原则调阅档案,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政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办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设有“长望”助学基金,用以资助因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25)58695656

    学院网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适用于2013年度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